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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住建厅:居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棚改”

2014年07月29日 10:0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住建部联合多部门发文,要求各地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无障碍改造。7月2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在我省推进的“棚户区”改造中,居住区无障碍改造已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被纳入。目前多地的棚户区、廉租房建设都涉及到无障碍改造,并已有居民入住了享有无障碍设施的小区。

  此次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财政、残联、老龄等主管部门制订年度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应体现个性化需求,并重点解决居家生活基本需要。通知指出,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计划可结合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建筑抗震加固等专项工作以及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统筹安排。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应重点推进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人行通道以及建筑公共出入口、公共走道、地面、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据了解,通知要求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资金应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由民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确定资金补助标准,并明确资金监管要求,财政主管部门要对补助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管。

  “搬家来到东源半岛之后,我们家老太太出门遛弯就方便多了。”家住自贡市东源半岛小区的李女士说,她居住的小区是棚户区改造后新建的,电梯楼梯都有方便轮椅出入的设施,每天晚上都可以推着老太太出门散步,比以前方便多了。据了解,现在自贡市范围内大多数的安置房建设,都达到了完善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要求。(记者罗琴实习生张颖洁)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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