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村老人自杀占三成”的伦理之殇
6年来,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同时也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社会学研究》项目主持人的刘燕舞走进湖北、江苏、山西、河南、贵州等11个省份的40多个村庄。他发现,农村老人的自杀现象“已经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个别地方的老人自杀率,“至少30%,还是保守估计”。(《中国青年报》7月30日)
自杀的前提,是万念俱灰的绝望。但在一些农村,老人自杀竟然是“正常合理”,个别乡村,自杀现象触目惊人,已经到了“没有老年人正常死亡的”,其言外之意,让人错愕。
当然,让人错愕的,还有农村老人自杀方式“超乎人的想象”——有个叫林木文的老人在家一边为自己烧纸钱,一边喝下半瓶农药;有两位山西的老人,儿子不给饭吃,还屡遭媳妇打骂,头朝下扎进家里的水窖中;还有一位老人要自杀,但怕子女不埋他,便自己挖了个坑,躺在里面边喝药边扒土……
让人错愕的,还是乡亲们以及父母子女们之间的冷漠。比如,当乡民们谈起这些凄惨的老人自杀事件时,大都嘻嘻哈哈的,笑谈“正常合理”。有些子孙甚至在自杀老人的葬礼上,还谈笑风生。而长辈似乎也参透了人生,读懂父母儿女之间情感的冷漠。所以,有老人如此感喟,“我们这儿的老人都有三个儿子——药儿子(喝农药)、绳儿子(上吊)、水儿子(投水),这三个儿子最可靠。”
如此触目惊心、让人错愕的自杀“故事”,表面上看,是因为一个“穷”字:因为穷,所以老人看不起病,儿女不愿赡养老人。所以,有专家建议:要减少老年人非正常死亡,就要解决三个问题:不饿死,不病死,不寂寞死。
但笔者并不完全认同这个观点。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不管历史如何变革,风俗文化如何变迁,抑或是家庭多么贫穷,尽心尽力赡养老人,是亘古不变的世道伦理。一些地方老人动辄自杀,甚至被子女变相“谋杀”,归根结底,首先是一些地方孝道等道德与伦理的沦陷;其次,是地方政府各行政部门和村组织职能的没落与崩塌。
农村老人自杀至少占三成,而且悲剧一直在上演,不孝儿女当被谴责或问罪,但敢问一句,我们的一些基层组织又在哪儿呢?当下的农村,不是行政监管不到、法律约束不到的世外荒漠,但那些可怜的老人们,有些除了选择自杀,为何找不到生的希望、抓不到求生的“稻草”而自生自灭?!未来20年中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在农村,若是孝道不树,法律不张,行政不作为,那么,今后老人自杀的悲剧恐怕会越演越烈、越演越惨,甚至从中能看到我们未来的影像。(惠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