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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现“不速之客” 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图)

2014年08月04日 17: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家具厂现“不速之客”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图)
图为飞狐正在吃食。 李建军 摄
图为工人刚刚抓获“不速之客”飞狐。 李建军 摄

  中新网重庆8月4日电(张建国 张佳雯)“不速之客”突现重庆黔江某家具厂,众人撵都撵不走这罕见小动物。记者4日从重庆黔江警方获悉,“不速之客”经专家核实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飞狐,现已顺利放归大自然。

  “快跟我走,到我厂里去看看,可能是个宝贝。”2日,家具厂老板何玉斌急匆匆跑到黔江区冯家派出所值班室,激动地拉着民警前往家具厂。民警追问其是什么宝贝动物,何玉斌答不上来,只称它是一只从没见过且来历不明的小动物。

  民警李佳昂、邓浩与辅警李建军迅速前往查看。

  在家具厂的厂房内,近10名工人正围在一个木质圈笼旁看稀奇。一个头部呈米白色,尖尖的嘴巴,头部以下全是棕色皮毛的小动物,正趴在笼子里静静地睡觉。

  据介绍,当天下午,喷漆工人在喷漆屋里发现一身形像猫,脑袋却像狐狸的小动物趴在地上酣睡,赶它也不走,动作却很灵活。工人们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担心其是否受伤,便协作将它抓住,关在圈笼里。

  民警给小动物照了相,并让人找来水果给小动物喂食。

  经询问,在场人都不认识此动物,“会不会是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民警立即与区森林公安局联系,请求协助。同时叮嘱家具厂工人妥善看护,注意喂食水果,防止意外发生。

  次日,黔江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及动物保护协会专家一行前往家具厂核查。

  专家根据小家伙的外形、毛色等特征,断定它就是飞狐(学名棕足鼯鼠,中华鼯鼠的一种,俗称飞狐、飞鼠),是国家2000年公布的具有重要经济与科研价值的珍稀野生动物,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据悉,民警已将其在仰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全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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