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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规范 养老机构服务员接触老人皮肤先暖手

2014年08月05日 09:2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洗脸、梳头、翻身等31项照料老年人的服务将有详细操作规范和标准。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由民政局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操作规范》征集意见稿已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征集意见。

  《规范》征集意见稿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提出资质、素质、操作三大要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应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要礼貌称呼老年人。同时,服务人员还应服装整洁,双手应修剪指甲、无饰物。

  在照料老年人的具体操作上,《规范》对帮老年人洗脸、洗手、漱口、刷牙、清洁义齿、口腔擦拭、床上足浴、梳头、洗头、淋浴、擦浴、剃须、修剪指(趾)甲等31项服务细节提出服务标准。服务标准十分细致,如要求直接接触老人皮肤的操作要温暖双手。在老人平卧洗脸时要用大小两块毛巾,小毛巾要十字对折呈四层,毛巾四个角分别擦拭双眼内眦和外眦;剪指甲要求留存指甲长度为1毫米;淋浴、梳头等分为卧式清洁和坐式清洁;穿衣又分为套头衣服、开襟衣服分别怎么穿等。

  依据《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操作完成率须达100%,操作合格率达90%以上,老人及家属满意率高于80%等标准,才算达标。(记者陈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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