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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丈夫未尽照顾义务 八旬老太起诉离婚被驳回

2014年08月06日 11:19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方老太和陈老伯均为年近八旬的老者,双方均系再婚,因陈老伯在方老太生病瘫痪之际未尽照顾义务,方老太一纸诉状将老伴告上法院。

  方老太和陈老伯是同村村民,双方均丧偶,后经人介绍于2000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庭审中,方老太的女儿作为案件代理人诉称:婚后,陈老伯将方老太所有的10万元土地征用款占为己有,之后就对方老太关心甚少,还时常恶语相加。今年2月,方老太不慎摔倒致生活不能自理,陈老伯对方老太照顾未满一周,就提出其有眼疾需要尽快治疗。随后,方老太被送至养老院生活。陈老伯前往宁波医治眼睛之后,就一直住在宁海女儿家。3月,陈老伯更是带领女儿、女婿将家中值钱的物件搬离。方老太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令离婚。

  而陈老伯则称双方结婚已有15年,婚后双方感情很好。而且在方老太摔倒后,自己照顾其一个多月,后确因眼疾前往宁波治疗,方老太在养老院生活期间,还多次去探望照顾,故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方老太、陈老伯在丧偶后,面对各自儿女的反对和社会的舆论压力仍登记结婚,可见双方感情基础较好。现双方均年岁已高,方老太更因瘫痪需要照顾,而陈老伯亦在法庭上表示会继续照顾关心老伴,坚决不同意离婚,说明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破裂,故驳回了方老太的诉讼请求。(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赖臣 黄莎)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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