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茌平县一流浪精神病人无端持木棍打死行人

2014年08月06日 14:1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常年在茌平县城街头流浪的无名男子,日常生活靠捡垃圾维生,其姓名、住址、家人等信息都无从查询。在流浪过程中,无名男子行为孤僻,时常自言自语,偶尔有冲动行为。谁料想有一天他竟然没有任何征兆地拿起木棍将路过的行人打死。

  4月1日17时左右,被害人王某路过茌平县商业街泰和广场时,被突然出现的无名氏持木棍殴打,在王某倒地后无名氏继续用木棍殴打其头部五六下,直至木棍断裂。后王某被送往茌平县人民医院抢救,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打人男子无名氏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检察机关以该男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法院审理认为,该无名精神病男子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予以强制医疗。遂决定对被申请人无名氏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程序是《新刑诉法》增设的特别程序,该程序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予强制治疗。”办案法官介绍:对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不仅能够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而且能让精神病人接受治疗,及早治愈。(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刁萌萌 宋睿 张双双)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