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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区农村医疗服务价格公布 一般诊疗费最高10元

2014年08月06日 15:27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市物价局昨日公布了《合肥市社区医疗价格》、《合肥市农村医疗价格》,分别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化验、麻醉等的指导价格。其中一般诊疗费每人次最高10元,体检费每人次最高18元。同时公布了《合肥市基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指导价格及设施标准》,床位费每床每日最低的普通间19元,最高的单人间90元。

  降温费

  最低每床每日2.7元

  据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按照《合肥市社区医疗价格》执行,而农村的则按《合肥市农村医疗价格》执行,在规定的最高价格内,根据本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病人就医情况,可适当下浮。

  记者看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每人次最高10元,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般诊疗费6元每人次;体检费每人次最高18元;住院诊查费每床每日1元;病房空调降温费按实际降温期间住院床日收取:单人间每床每日14元,双人间每床每日5.4元,三人间每床每日3.6元,四人及以上每床每日2.7元,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降温费。农村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费为五公里内10元,超过五公里每公里加2元,含来回里程;不含监护费用。该指导价目前已开始执行,有效期为5年。

  据介绍,没有列入《合肥市社区医疗服务价格》和《合肥市农村医疗价格》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按不高于《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该项目价格80%的水平,自行确定实际执行价。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床位费

  最低19元每床每日

  物价部门昨日同时公布了合肥市基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指导价格及设施标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县(市)、区物价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不超过省定三级医院最高指导价75%核定基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病房床位费。

  病房床位费价格按照分等定价,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床位费包括普通、三人间、双人间、单人间、新生儿和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其中,普通间(四人及以上多人间)床位费每床每日A等26元,B等19元;三人间床位费每床每日A等34元,B等26元;二人间床位费每床每日A等41元,B等34元,单人间床位费每床每日A等90元,B等67元;新生儿床位费每床每日11元;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每床每日15元。病房设施和服务水平低于床位费项目内含及规定设施的,相应降低床位费标准。

  物价部门表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机构必须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遇到收费不规范问题,可以拨打物价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12358。(廖蕾 本报记者 邱青青)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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