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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被典型”还好意思将错就错?

2014年08月06日 15:34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被典型”报道出现的8个月前,凤阳县新楼已经破土动工。媒体当时的报道固然错的没有技术含量,但凤阳县又何尝不是“将错就错”,始终未出来澄清一下,而是坐视自己浪得“艰苦奋斗”的虚名?怎么好意思来着!

  2009年12月,有权威媒体刊发报道,颂扬安徽凤阳县数十年没有搬迁办公场所,把钱“花”在了民生上。另有媒体日前调查发现,在上述报道的8个月前,凤阳县已破土动工兴建新办公楼群。

  显然,该调查一出来,凤阳县政府办公楼“缝缝补补三十年”的好名声算是到头了。值得一提的是,直到穿帮之前,对于被扣上这样一顶“艰苦奋斗”的高帽子,凤阳县并没有觉得“冤”,更没有主动喊“冤”,要求纠正,而是乐享其成——

  白送的荣誉,不要白不要!当然,因为这个捡来的名声,凤阳县现在要丢更大的脸。当然,对于凤阳县“被典型”,社会同样感到失落。尤其在一系列当初的“当真”成了今天的“错信”时,更感愤懑——

  曾经认为“洋快餐”天然的安全卫生,结果证明用起过期肉来同样毫不含糊; 曾经觉得道德模范人物肯定一贯行为高标,不料却成了倒卖假证的急先锋;曾经觉得反贪局官员身正为范,怎知花天酒地、吃拿卡要一点也不手软……现在那个蜗居旧楼苦干30年的凤阳县,竟然也穿帮了,真是情何以堪!

  还原一下2009年12月4日相关媒体的叙述。《安徽凤阳:县委大院有点“破”最新办公楼15年前修建》《凤阳节俭办公重民生 县政府办公楼一用就是30年》两篇报道,一再褒扬该县艰苦奋斗的精神没有丢失,数十年没有搬迁办公场所,而是专注听民声、踏实做民生,把开源节流省下来的钱“大手大脚”地用在民生工程上……

  报道出来后,凤阳县的老办公楼成了一面镜子。凡有舆论涉及办公场所奢华问题,言必称“人家凤阳县”。典型尽管稀有,但有标杆竖在那里,大家对艰苦奋斗还是相信的。现在,该信谁?

  对于媒体当年的“误报”,凤阳当地官员解释称,兴建新政府大楼和宣扬老政府大楼“并不矛盾”。既然如此,不合理之处又在哪里?显然,这全是那个时间差的错。根据调查,“被典型”报道出现的8个月前,凤阳县新楼已经破土动工。媒体当时的报道固然错得没有技术含量,但凤阳县又何尝不是“将错就错”,始终未出来澄清一下,而是坐视自己浪得“艰苦奋斗”的虚名?怎么好意思来着!

  按照当地解释:2009年12月,很多媒体记者来凤阳县,偶然看到老政府大楼,百感交集之下写了这样一篇报道,这固然不是凤阳县刻意策划的“宣传品”,但刊发报道前后,当地并没有将在建新行政中心的实情告诉媒体,可谓“意味深长”。虚荣心背后是否对应着“有政声”的政绩加分?值得一探!

  “被典型”当然不是件光彩的事情,但是对于公众和社会而言,在一次次被“典型”忽悠之后,怎么调整自己的认知更应深思。也许,认可一个事物,与其推崇其“典型”身份,倒不如考察其合法存在。从这个意义上,凤阳县的新楼如果盖得堂堂正正,合理合法,也没必要为当不当典型纠结了。(本报评论员肖明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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