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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凤阳办公楼争议:我们需要怎样的“俭朴典型”

2014年08月06日 16:3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还记得安徽凤阳的“简陋办公楼”吗?2009年12月4日,有中央级媒体刊发了《凤阳节俭办公重民生 县政府办公楼一用就是30年》的新闻报道,颂扬凤阳县没有丢失、淡忘艰苦奋斗的精神,数十年没有搬迁办公场所,把钱“花”在了民生上。凤阳县因此收获了“俭朴政府”的正面形象。不过,日前有记者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在上述新闻报道“出生”的9个月前(2009年3月),凤阳县就已经在破土动工兴建新办公楼群。而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凤阳县新建的办公楼更是存在着超标建设的现象。(8月5日澎湃新闻)

  俭朴典型的报道是2009年12月推出的,可凤阳县政府大楼项目于2008年3月就已经获批。当典型性报道出来之后,事实上已经置凤阳县于某种尴尬的境地,倘若停工不建,该走的程序已经走完;倘若继续建设,典型就难免有着造假之嫌。当凤阳选择了后者,今天被反讽的结局实际上已被注定。

  从这样的意义来说,关注某种“典型”的现实塑造方式,比凤阳县的名不副实行政作为其实更重要。报道典型无疑具有重要的榜样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但这一切都离不开最基本的前提:真实,而非“先入为主”地认定或指定。

  回到凤阳县的办公楼事件中,它成为闹剧的关键原因正在于此种“先入为主”。新闻中就提到,2009年12月,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书记沈浩去世,当时很多媒体记者来凤阳县对此事进行采访报道;其中一名记者看到当时的老县政府大楼不禁感叹:“你们还在这里面办公呀?”于是这名记者就采写了这样一篇报道——只有直观的感受,没有深入的调查,如此塑造出来的典型难免一碰就倒。

  观察的视野或许应该更广一些。在凤阳县的虚假典型事件中,除去报道者的调查疏漏,真正令人惊诧的,还有凤阳县方面自始至终对“俭朴典型”的笑纳,甚至在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该县宣传部门负责人还在强调,修建新政府大楼和宣扬老政府大楼这两件事情其实“并不矛盾”。没有对于错误报道的主动说明,乃至没有对于自身不恰当作为的基本认识,这是不是反证出了“典型塑造”对于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要性。是不是有了央媒的报道,它们就多了一层护身符?或者是他们已经习惯于将典型报道当作自我形象的宣传?

  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俭朴典型”?时代在发展与进步,对于行政作为公众也越来越有了理性的认知。从某种程度上讲,俭朴其实不是最重要的,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符合公共财政使用的原则才更显关键。应当承认,就目力所及,多数的“典型报道”是经得起考验的,亦发挥出了重要的舆论和现实引导作用,凤阳的“俭朴典型”以及随之而产生的舆论风波,其实是一则“非典型事件”。正因为如此,我们尤需读懂其中的“非典型提醒”:我们需要典型,但典型塑造一旦脱离基本的求真务实原则,它衍生的不仅会是闹剧,甚至还会有讽刺。(王聃)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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