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不避让救护车先拍照后处罚
急救车呼啸着要去救人,但前方车辆就是不让,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交管部门获悉,7月1日起,交管部门针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一个多月来共处罚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3.8万起。
保证救护车辆通行顺畅,就相当于保证了生命通道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本市对驾驶机动车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未按规定让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执法中,交警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拍摄取证,并立即部署路面警力进行拦截、纠正、处罚。同时,各支(大)队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车载移动电子监控系统,强化路面24小时视频巡检巡控,及时发现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超越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等违法行为的拍摄取证,提高管控力度和工作效率。
与此同时,为营造医院门前及周边良好交通秩序,畅通“生命通道”,各支(大)队强化与属地卫生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优化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补充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同时会同治安、城管、巡警等部门打击整治违法停车、占路摊商,“摩的”揽客等各类扰序违法行为。
7月1日以来,交管部门共在医院门前及周边安装机非护栏170米,施划黄网格1个,查处医院门前及周边违法停车4600余起,联合相关部门清理占路摊商117处,扣留违法“摩的”38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