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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启动按比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不达标缴保障金

2014年08月14日 16:14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7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凡达不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经年审后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益,依法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决定从7月1日到9月30日,依法对省、市地税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凡未安排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数1.5%比例的单位,自7月1日起,经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年审后,须到地税部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据了解,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规定,9月30日前,未参加年审的单位以及未在地税部门登记注册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对往年欠缴和未缴纳的单位,一并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滞纳金。

  拒不参加年审或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追究。对无正当理由,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记者 王燕 实习生 贾妮娜)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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