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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18家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通报

2014年08月21日 14:5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近期公布了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带班人员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处理意见,取消7家在滨企业三年内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投标资格。

  在被通报处理的18家在滨建筑施工企业中,15家为外地企业,并且绝大多数企业为一级资质企业。其中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佳飞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山西电力建设三公司、黑龙江安装工程公司、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天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家企业,被停止三年内其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投标资格。

  通报称,这7家企业不同情况地存在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管理混乱,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问题后态度消极、不配合清欠工作,导致出现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有的还引发长时间围堵党政机关等群体性事件,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此外,有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停止6个月在鲁范围的建筑工程投标资格,分别是: 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善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湘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泸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另有6家企业被全省通报批评,分别是高青建筑安装总公司、东营永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蒲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邹平肖镇建安有限公司、浙江中磊建设有限公司。同时,15名在滨建筑劳务带班人员(包工头)及其不良行为在山东省范围内通报,并建议建筑企业慎用。

  为什么高标准的企业反倒频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滨州市住建局清欠办工作人员分析说,外地进滨企业总公司疏于管理,导致公司在地方自作为,发生拖欠现象;某些工程建设实行扎口管理,即企业自己主导建设,自己管理,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主管部门难以进行监管;许多工程选用施工企业大部分是外地施工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处理协调难度很大。(通讯员 张道清 常笑 记者 阚乐乐)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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