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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撤销犯罪嫌疑人追逃信息 陕西旬阳7人受处分

2014年08月23日 22: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西安8月23日电 (记者 冽玮 阿琳娜)陕西旬阳县一女子遭昔日闺蜜毁容13年后发现通缉令已被撤销……扑朔迷离的“谭琴被伤害案”被披露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23日从旬阳县官方获悉,经调查,此为一起违规责任事件,旬阳县公安局为完成清网任务,利用虚假资料违规撤销犯罪嫌疑人王开芳的上网追逃信息。目前,7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据当地媒体报道,2001年1月,29岁的旬阳县卷烟厂女工谭琴被昔日好友王开芳泼硫酸毁容,医院的病历记载:谭琴双眼强酸烧伤,左眼失明(摘除);双眼睑、颜面、鼻、下颌、双手烧伤,斑痕增生挛缩畸形。旬阳县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结论是“重伤,伤残三级”。

  2006年7月,旬阳警方开始正式网上通缉疑犯王开芳。2014年3月,谭家亲属惊讶地发现,“王开芳已经投案自首”,通缉令早于3年前已经被撤销。而真实情形是,疑犯实际上并未自首,甚至网上通缉的照片都不是疑犯本人。

  经调查,2011年11月底,旬阳县公安局为完成清网任务,利用虚假资料违规撤销犯罪嫌疑人王开芳的上网追逃信息,相关领导和民警违反了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工作操作规定。

  根据有关纪律条例之规定,决定对旬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益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董强印给予撤销党委副书记职务、撤销政委职务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潘怀宏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所长吴高平、旬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队长王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教导员王明国、刑警大队队长刘平辉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目前,旬阳县公安局重新对嫌疑人实施上网追逃,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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