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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0月起强拆禁燃区燃煤锅炉“钉子户”

2014年08月26日 10:1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燃煤锅炉对大气污染有着直接的影响,构成雾霾的三大成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均是燃煤锅炉排放废气的成分。从10月1日开始,东莞将对禁燃区内未整改的燃煤锅炉依法拆除或没收。市环保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禁燃区内需整治的锅炉共240台,已完成整改的锅炉108台,完成率仅为45%。塘厦、万江、大朗、清溪等镇街的整治完成率甚至为0。环保部门表示,今年年底前要拔掉禁燃区燃煤锅炉“钉子户”,基本消除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现象。

  昨日,记者跟随市环保局环监分局走访了万江、高埗等镇街禁燃区使用高污燃料的企业。而不少企业对燃煤锅炉整改抱着“能拖就拖”的态度。

  市环保局昨日通报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5日,全市禁燃区内需整治的锅炉共240台,已完成整改的锅炉108台,未完成整改的锅炉132台,完成率为45%。

  目前,厚街、石龙、生态园、横沥、谢岗、松山湖、企石、东坑、大岭山、莞城、黄江等11个镇街(园区)已完成整治工作。而万江、大朗、清溪等镇街至今没有整治完成一台锅炉;虎门、高埗等镇街锅炉整治工作进度缓慢。

  为了化解各方阻力与抵触,东莞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实施补助。同时,部分镇街也积极帮企业争取获得天然气价格优惠。

  目前,东莞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进入执法阶段,各镇街相关部门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下发行政命令,对涉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处罚,要求企业在9月30日前必须完成整改。从10月1日起,东莞将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命令、未完成整改的“钉子户”,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争取到2014年12月31日前基本消除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现象。(记者李直建)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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