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的“高税负”就是全部真相吗?
卖一只白切鸡,一条腿都被税费“吃”了。广州市饮食商会近日向“中国网事”记者提供的一份清单显示,当地餐饮业税费有50项,税费总额约占企业营业收入的12.5%。许多餐饮企业呼吁,随着成本上升和电子商务倒逼,包括餐饮在内的商贸企业已全面进入“低利润时代”,及时调整税费标准有利于商贸业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消费。(8月25日《青年时报》)
广州饮食商会通过媒体放风,痛斥当地“税重费多”。该消息一出,便引发了广泛共鸣。所谓税负之重,一时间再次成为热词。
然而,事实的全部,或许还不同于人们的想象。就纸面清单来看,加诸于餐饮业的税费,的确多如牛毛。但在现实中,实际的税费征收,显然是另一番情况。典型的例子在于,不少餐馆(尤其是中小餐馆),在日常营业过程中,往往漏开发票,由此大面积、长时间逃税。有鉴于此,餐饮业真实缴纳的税费,必然要少于书面规则的“规定额”。对此,广州餐饮商会全然不谈,显然有失公允。
客观来说,税务部门对于广大中小餐馆的漏税行为,保持了极大的宽容和克制。税收执法环节的相对宽松,事实上构成了对过高“纸面税负”的某种对冲。只不过,因为这种“修正动作”,往往不言明、不确定,故而不易为人所察觉。此外,餐饮业从业者对此也并不领情。
一直以来,我们的征税系统都由两部分构成,也即极高的法定税率,以及充满弹性的税收执法。在财政收入压力较小的年份,征税部门的尺度相对较松;而在财政增收趋紧的年份,税收机关则会竭力刮掠甚至不惜“预征税”……在后一种语境下,餐饮业者的漏税行为,也可能成为被严查重罚的对象。所谓纸面税负,虽然不总会兑现成真,但总是悬在饮食商家头顶的利刃,不知哪天便会落下。
税收征管的弹性空间,既可以让餐饮从业者活得很滋润,也可以让其活得苦不堪言。当征税没有一个恒定的标准,而总是依照财政创收需要顺势而变,也就难怪纳税人惴惴难安了。如今,面对广州饮食商会的吐槽,各方都在呼吁减税降费。但与之相较,更为重要的也许是,将执法层面的宽容转化成立法层面的修订,以税率的降低取代对漏税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标准稳定、立场独立的税收征管体系,才能给民众以起码的安全感和可预见性。(蒋璟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