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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工钱不成欲跳楼寻死 民警劝解一个半小时

2014年08月26日 14:3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一名中年男子坐在谈固西街与中山路交叉口附近一个建筑公司的小房上,手举“还我血汗钱”的牌子,扬言如果不还钱就从房上跳下去。建华警务站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劝解了一个半小时,该男子才表示:好好谈,不再从房上往下跳了。

  44岁的山东男子赵某一直在新疆的建筑工地上打工,2012年总部位于石市的一家建筑公司在当地承揽了一个项目,并在当地招工。赵某应聘后,在工地干完活,该建筑公司却迟迟不和他结算两万元的工钱。最近,由于孩子上学急需用钱,而该工程已经完工,建筑公司临时设立的项目部也已撤消,为讨还工钱,赵某便赶到石家庄。

  与建筑公司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说:“那个工程到现在也没有跟我们结账,所以我们现在也没法给你钱,等那边结账了,我们马上把钱给你送过去。”但赵某并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是建筑公司雇佣的他,他只需向建筑公司要钱就行,至于建筑公司有没有收到工程款,跟他没关系。

  考虑到赵某的难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先支付他5000元工资,剩下的部分则要等到收到工程款后再结算。赵某反复强调:“不行,我家孩子马上就要入学了,急需用钱,今天我必须把钱带回去,要不就耽误孩子上学了。”在谈不拢的情况下,赵某便自制了一个写有“还我血汗钱”的牌子,爬到了建筑公司的一层小房上。

  市民报警后,华药警务站民警赶到现场,由于赵某当时情绪非常激动,民警担心贸然上房施救会刺激到他,便站在房下劝解赵某。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劝解,赵某激动的情绪终于缓解了。沿着梯子从房上下来后,赵某表示愿与建筑公司“再好好谈谈,不再干傻事儿了。”

  民警对赵某说:“讨要工钱是受法律保护的,但不应做出过激行为。如果你们还是谈不拢,可以到派出所请民警调解。派出所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可以去。千万不要再有过激行为了,如果出现意外,让你的家人怎么办?”(记者 郝子朔)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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