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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州被评为非常适宜步行城市

2014年08月28日 11:0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8月27日在京发布《中国城市步行友好型评价报告》。报告对35个大中小型城市的测评结果显示,香港、深圳、上海、广州、大连、青岛、厦门、济南、海口、九江排名前十。其中,香港步行总分排名第一,位于“步行天堂”等级;深圳、广州位列其后,为非常适宜步行城市。

  据了解,针对选取的35个城市,课题组按照步行安全性、步行舒适性、步行便捷性、相关政策与管理4个维度进行评价和给分,按得分分为步行天堂、非常适宜步行城市、适宜步行城市、较适宜步行、不适宜步行5个等级。

  “在我们评价的35座城市中,唯一达到步行天堂标准的城市是香港。”NRDC中国区主任钱京京介绍,香港以89.69的步行友好性得分排名第一,在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政策管理4个维度的得分均名列前茅。紧随香港之后,深圳、上海、广州位列第二梯队,即非常适宜步行城市。

  从步行便捷性上看,深圳城市各组团内部的步行便捷性较高,主城区的狭长形态也有利于步行的可达性。

  从政策管理维度来看,广州也不示弱。钱京京介绍,广州是特大城市,人多车多,但市内的人行道却整齐畅通,挤占情况较少。早在1985年,广州市就颁布实施《广州市关于占用马路人行道的管理暂行规定》,对非法占道行为起了很强的约束作用。(驻京记者/赵晓娜)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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