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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起城市特困人员每月最高补助2400元

2014年08月28日 15:1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根据下月施行的《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城市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将根据所属各区县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来确定,由目前的每月787.5元涨至每月1500元至2400元。目前本市初步梳理有600余名城市特困人员。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城市特困人员包括持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三无人员。

  政府部门将向这些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供给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和办理丧葬事宜。

  《办法》规定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275元,而各区县的这项数据也各不相同,如朝阳区去年为28315元,东城区为26994元,昌平区为20321元。“根据各区县的不同数据,本市特困人群今后享受的补助也不尽相同,每月1500元至2400元不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透露,这是负担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资金,如果他们生活中由于大病等原因超过了这个标准,也将通过医疗救助等方式,由政府部门承担。供养金会跟随各区县的上述数据逐年变化而变化。(记者左颖)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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