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请提建议

2014年09月05日 13:33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出台《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提出,集中培训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且每个学生人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

  培训教学人员方面,专职培训教师最低不少于2人,且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还要备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2名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务人员,1名以上专职保安人员。

  2014年9月10日前,你可对《标准》提出意见或建议。电子邮件发送至renshezhijian@163.com">renshezhijian@163.com,信函邮寄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大厦803,邮政编码:401121),传真88126972。(重庆晚报记者 汪一阳)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