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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建社会组织“红黑榜” 纳入诚信监管体系

2014年09月11日 13: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0日,东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集中采访时表示,民政部门正在制定《东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暂定名),未来社会组织也将和市场主体一样全面纳入诚信监管体系。

  目前,东莞全市有2800多家社会组织,预计年底可能突破3000家。全市公益慈善类组织增长明显,从2011年的27家增长至超过200家。一批行业协会、商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8月,东莞市发改局公布了《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在全市逐步形成使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民政部门表示,在社会组织领域,东莞也正在制定《东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拟对社会组织信用予以评定和监管。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拟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予以扶持鼓励,对失信社会组织也给予相应处理。“比如说,信用良好的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评奖评优。再比如说,对于失信社会组织是否可以考虑降低其的评估等级。”这位负责人强调,奖惩措施以最终出台政策为准。

  今年8月份,《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其中提出,在社会监督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投诉。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目录制度和信用记录制度,并在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上公开。

  今年6月以来,东莞还先后发布两期企业诚信“红黑榜”,对“红榜”企业予以激励,对“黑榜”企业予以惩戒。社会组织领域是否会建立类似的“红黑榜”制度呢?

  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对社会组织的信用监管会在省相关法规基础上予以细化调整。社会组织“红黑榜”会根据企业“红黑榜”实施情况予以考量。

  目前,东莞社会组织前置审批许可事项已压缩为5项,取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83项,取消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均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直接到市民政部门登记。在审批时间上,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对于一些还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东莞出台了《东莞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管理。目前全市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约580家,备案社会组织800多家。(记者/段思午 实习生/范楚云 马妍婷)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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