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垄断还应在关键领域突破
中国反垄断再出重拳。9月9日,吉林对三家水泥企业开出1.14亿元的反垄断罚单。9月11日,湖北又对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等在湖北的价格垄断开出2.49亿元的罚单。自去年以来,我国开出了反垄断罚单总计近30亿元,三星、精工、茅台、五粮液等一批知名企业受罚。
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不可能接受市场被几家企业通过非法手段操控;任何一个与市场唇齿相依的主体,都不可能容忍市场失去竞争的活力。逢垄断必反,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反垄断频出重拳,一方面传递了中国维护公平公正竞争市场原则的坚强决心,另一方面也表明当前市场存在较严重的垄断问题。垄断已经成了经济发展和民生幸福的“拦路虎”。
现在有一种声音称,反垄断是选择性执法,只针对外企。事实面前,不值一驳。在近30亿元的反垄断大罚单中,有不少就是中国企业“贡献”的。比如2013年3月,发改委对茅台和五粮液发出了4.49亿元的罚单。进入今年9月,发改委对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23家保险企业处罚1.1亿元,以及对三家水泥企业的1.14亿元罚单,针对的全是中国企业。可以预料的是,随着反垄断的深入推进,只要还存在垄断行为,就必然还会有被处罚的企业。但这,只与是否垄断有关,而与内外企无关。
至于有人认为,反垄断还没有对水电、石油、天然气、通信、银行等行业开展调查,应该说,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反垄断不会指向这些领域,但一则这些领域跟人们生活紧密相关,二则这些领域多数是行政垄断,情况更为复杂。当然,在这些领域展开反垄断,则更容易让公众享受到其福祉,因而必须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显然,反垄断还有更多的领域值得关注。拿房地产来说,不少消费者反映其定价根本没有“规矩”可讲,而且,市场也早就传闻幕后存在“黑手”,在操纵着房地产的价格。可以说,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垄断,不仅是规范市场的需要,也是保证民生幸福的需要,还是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反垄断没有内外之别,也不应该有“大小”之分。从这一意义上,反垄断亟须进入新窗口期,顺应民意,顺势而为,在关键领域取得关键突破。(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