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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东莞超三成单位社工仅干杂活

2014年09月19日 10:0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在民政、教育、残联等领域都设置了社工岗位。 记者卢政 摄

  东莞购买市直社工服务岗位项目评估报告显示

  日前,东莞市民政局公布《2011~2013年度东莞市购买市直单位社工服务岗位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评价结果为80分,绩效等级为良。《报告》同时指出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33.33%的服务单位认为社工经常做一些行政性事务,甚至出现政府社工每天仅负责整理资料,企业社工主要工作是操作点歌系统的现象。

  现象 社工岗位逐年增长经费也逐年增多

  据介绍,自2009年《东莞市社会工作试点实施方案》颁布以来,东莞在民政、教育、团委、妇联、残联、卫生、司法、新莞人服务、禁毒等领域都设置了社工岗位,共123个岗位服务点。在本次评价范围的2011~2013年度中,东莞共购买市级社工岗位909个,其中2011年275个、2012年302个、2013年332个,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报告》指出,这些社工岗位的设置在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安定、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费使用近三年也在逐渐增多。《报告》中数据显示,201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650万元,实际支出1452.47万元。2012年相比前一年大幅增加,市财政预算安排达2174.4万元,实际支出也高出500多万元,达2125.55万元。2013年较2012年也略有增加,财政预算安排2390.4万元,实际支出2299.82万元。

  问题一 有些社工岗位没必要设置

  由于审核部门没有形成明确的审核标准,对于服务单位提出的社工购买岗位申请,审核部门难以做出充分的需求调研,导致社工岗位设置不合理。

  据悉,东莞市政法委政治处设有社工岗位,并规定职责为,服务政法系统党代表工作室,协助政法系统党代表宣传宣讲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倾听党员群众的心声和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做好党员群众思想工作。《报告》认为,由社工承担党务工作有待商榷。

  问题二 企业社工主要负责点歌

  《报告》撰写者通过调研发现,部分通过岗位购买的社工服务存在不同程度的行政化现象,在基层直接面对服务对象的社工行政化现象相对少一些,而被安排在机关的社工行政化现象比较严重。

  在东莞卫生学校的一份社工工作日志反映,社工在文书之外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学校进行招生、注册、发校服等工作。这一情况并不是仅出现在这几家单位,《报告》显示,通过对26家抽样的服务单位进行调研,33.33%的服务单位认为社工经常做一些行政性事务。

  在一些企业工作的社工状况更加糟糕,一名企业社工的工作日志记载,其主要工作内容为操作点歌系统、年末联欢会以及撰写社工机构要求的文书工作。

  问题三 新入职社工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报告》分析指出,由于东莞许多社工是毕业新入职的大学生,存在知识有限、能力不足的现象。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社工的经验严重不足,开展相应社会工作的能力较差。在计生和妇联领域,由于大多社工没有成立家庭,没有生育经验,以致很难解决有关婚姻生育、家庭危机等问题。(记者王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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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组织将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政府或不购买失信机构服务

  日前,记者从民政局获悉,东莞社会组织数量年底有望突破3000家,东莞将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组织进行信用管理。

  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可能参考企业红黑榜模式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信用情况。信用信息良好者在同类业务竞争中将享有优先权。严重失信社会组织或遭降级处罚,并不允许严重失信者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年底社会组织超3000家

  据民政局纪检组长介绍,自东莞实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改革以来,将社会组织前置审批许可事项压缩为5项,取消社会组织前置审批事项83项。取消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

  社会组织管理局邓志江科长称,由于审批流程简化,近两年东莞各类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长,目前东莞共有各类社会组织达2800多家,预计年底可达3000家。其中公益慈善类组织更是从2011年的27家增加到200家。

  社会组织失信将处罚

  邓志江向媒体披露,民政部门正在制定《东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社会组织也纳入到信用管理的体系之中,目前已进入到征求意见阶段。

  邓志江表示,该《办法》将明确规定社会组织的良好信息和失信信息的界定办法,他举例称,例如偷税漏税、未按时登记信息变更、违反财务规定等会被归为失信,获得奖励、有突出表现、年检合格通过等会记为良好信息。

  对于获得不同信用评价的社会组织,《办法》也将规定不同的处理办法。信用信息良好的社会组织将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同时还会给予其他政策性扶持鼓励。对于失信的社会组织,《办法》也规定要进行惩罚。邓志江表示,“可以考虑对失信社会组织进行降级处罚。”一旦降级,则表示可能失去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机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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