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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女子谎称要给“干爹”生儿子骗走31.7万元

2014年09月19日 14:1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定安女子陈某某通过跳舞认识了蔡某,后因嗜赌而欠下高利贷。陈某某得知蔡某经济条件好且因没有男孙而苦恼的情况后,谎称要为其生一个孩子,先后骗取蔡某钱财共31.7万元。近日,海口美兰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陈某某今年56岁,高中文化。2007年底,她在公园跳舞认识了蔡某。之后蔡某认陈某某为干女儿并交往。2008年初,干爹蔡某和陈某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蔡某在海口美兰区海甸三西路租房给陈某某居住,并不定期给陈某某一二百元生活费。在交往的过程中,陈某某因沉迷赌博而欠下高利贷。陈某某在得知蔡某经济条件好且因没有男孙传宗接代而苦恼的情况后,便萌生以生孩子为由骗取蔡某钱财偿还高利贷的想法。陈某某谎称要为蔡某生一个儿子,并找借口向蔡某要钱。2010年,在陈某某表示同意为蔡某生育一个儿子后,蔡某多次出资资助陈某某做生意。后陈某某编造了怀女孩需要打胎、怀了龙凤胎要放高利贷赚钱养小孩、生小孩用钱、小孩上户口、小孩的生活费等借口,共计骗取蔡某人民币31.7万元。

  美兰区法院认为,陈某某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蔡某的钱财,共计人民币31.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记者 李美香 通讯员 吕莹玉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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