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报停费交不交到底谁说了算

2014年09月24日 13:3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根据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供热企业今后将不再收取15%的报停费。但位于天桥区泺口赵家庄西的鼎舜赵苑小区和清河北苑小区物业仍贴出通知,按照去年的标准收取15%的报停费,并且清河北苑小区还要收取120元的管道拆装费。 (晚报9月23日C6、C7版报道)

  《山东省供热条例》公布实施,众多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和解读,如果说有物业表示不知情那是说不过去的。报道中提到的两小区全是自管站小区,小区物业表示没有接到供热部门的通知。而相关供热企业表示,自管站是买流量,小区内部的供暖费收取和自己没关系。供热办表示,对管理自管站的物业等单位,没有管辖权。如此看来,自管站收费岂不是自己说了算?

  目前,供热自管站属于物业或产权单位自主管理,自管站从供热企业购买热源,至于自管站如何收费,从法规依据上讲,供热企业确实没有直接的管辖权。但不合规定、不合理的收费,不能落入监管空当吧,没有落实,规定就是一纸空文,伤害的不仅仅是供暖用户,还有政府部门的威信。

  实际上,供热自管站每到供暖季因为问题频出,都会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在各方的关注下,相关部门也会联合办公,督促有关问题的解决。虽然收编自管站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因为种种原因,收编进度一直很缓慢,对那些还没有收编的自管站,相关部门当给予更多的关注,把有关工作想得再细些、再全些,在供暖季来临前,提前给他们打好预防针、不要等出了问题再疲于应对。

  另外,既然是收费,为什么收、收多少就得有相关的法规依据,如果是师出无门、于法无据自然就是违规收费,价格管理部门是不是应该出面管管呢?

  暖气报停收费不仅事关居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城市管理秩序,相关部门不能总想着撇清关系。违规的收费不能落入监管的空当,这是对城市管理者、职能部门的基本要求,希望相关部门多些服务、尽职意识,积极作为,尽快解决好问题,别把难题交给居民自己处理。(徐国维)

【编辑:刘彦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