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连续驾驶7小时 疲劳驾驶货车侧翻
2014年09月24日 14:35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红色货车侧卧于路肩上
2014年9月23日8时许,一辆红色货车侧卧于济广高速公路1257Km处路肩上。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第七大队民警来到了现场,找到了开车的司机郭师傅,并对郭师傅进行了简单询问。
经询问得知,司机从浙江拉货去广州,货车上有两个驾驶员,22日 21时从浙江出发的,于23日凌晨1时换郭司机驾驶,到出事点一直没停车休息,熬夜连续驾驶7小时。
警方提醒:驾驶员驾驶车辆当天驾驶不得超过8个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晚间驾驶时间尽量不要超过23时以后,23时后是最容易疲劳的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首席记者 刘星 文/图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