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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工厂内突然死亡 赔偿未谈好尸体停放十多天

2014年09月24日 15:4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新泰一名54岁男子9月12日在山东时星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时身亡。厂方和家属对赔偿问题谈不拢,尸体至今停在厂内。

  22日,山东时星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内停放着一具尸体,一位家属跪在旁边烧纸。死者王成才的侄子王子昊说,王成才54岁,9月12日在该厂内突然死亡。家属赶到现场时,王成才已停止呼吸,家属拨打110和120。医生鉴定,死亡时间在半小时以上,法医排除他杀和自杀可能,具体死亡原因需要解剖。不忍心看到死者尸体受损,家属没有同意。

  家属介绍,王成才在山东时星机械有限公司已工作5年,该厂是生产粮食机械的私人企业,老板名叫时新强。事发后老板和工人都从工厂撤走,仅留下一人值班。因为纠纷未解决,家属没把尸体运走火化,尸体停放在厂房内已经11天。“我们想走法律途径,但是厂方不和我们正面接触。”王子昊说。

  该公司负责人时新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不是他不想出面解决,而是死者家属不拉走尸体,影响了工厂生产。“出于对家属的同情,我可以出一部分钱,但不能像家属要求的那么多。”时新强说,村里在出面调解,双方对赔偿金数额没能达成一致。

  山东兴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家强介绍,王成才遇到种意外身亡,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新泰市行政审批大厅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介绍,认定因工死亡需要提报申请表、职工劳动合同、事故调查报告等一系列书面材料。如果被认定为因工死亡,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赔偿。(记者 陈新)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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