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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丢掉透明就是丢掉慈善之本

2014年09月24日 16:1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日前发布《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报告显示,有77%的公益慈善组织透明指数得分不及格。有关人士介绍,红会系统透明指数得分为35.66分,这主要因为地方红会得分普遍较低,从而拉低了整个红会系统的得分,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透明指数得分是比较高的。

  关于公益慈善组织的透明指数,报告显示的这个数据虽然有点尴尬,但其实完全在公众预料之中。在公益慈善界,有一些问题是众所周知的,比如善款的具体使用情况过于简略,不少捐款人的“捐赠项目”一栏为空。一个捐赠几十万元的捐赠人,运用各种方式查询,最后只得知其善款用在了建设某寄宿制小学上,而该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均告阙如。试问,如此粗略的信息,不论对捐赠人还是公众,有多少实际意义?这样的信息公开,与不公开又有多大差别?更不用说有些公益慈善机构还动辄以“秘密”作挡箭牌封堵公众的知情权了。

  毫无疑问,对公益慈善事业来说,透明就是立身之本。然而中国公益慈善组织的透明指数为何如此之低?

  当然应该承认,让公益慈善事业透明起来多少需要一点技术门槛。毕竟工作人员面对的常常是近乎海量的信息,要梳理要发布并不出任何纰漏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此人们可以对红会等组织近年来在信息平台建设上的努力表示赞赏。但在现代科技条件下,鉴于技术门槛越来越低,透明指数不高的原因恐怕还要追问态度和责任心。须知,让所有善款使用公开和透明,把善款用到该用的地方,切实满足捐赠者的知情权,这是慈善机构的职责和义务,而非一种赐予。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东西都无法对捐赠者保证,当初机构成立的必要性何在?可以认为,把善款使用情况详实地反馈给捐赠者并对社会公开,这更多地关乎态度和责任心,技术症结实在其次。

  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不高,还与缺乏法律约束有关。一方面,谁都在欣喜地赞赏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火箭速度;另一方面,中国至今没有一部专业的法律来对慈善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这样的尴尬早该结束了。

  丢掉透明就是丢掉慈善之本。如果本次报告的发布,真能通过透明指数等客观数据的警示,促使公益慈善组织向公众期待已久的独立、公开、透明发展,并推进慈善立法,则功莫大焉。(黄波)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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