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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2014年09月26日 13:31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省监察厅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省监察厅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必须经过立案、组织调查、研究确定人员处理意见、结案这4个工作阶段17个流程。

  根据省纪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工作方式,转移工作重心,从配合参与转为执纪问责,在严肃查处事故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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