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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制夫妻:老公向老婆借10万离婚后被判还本息

2014年10月10日 10:4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AA制夫妻,可不是外出下馆子逛街时各付各的那么简单,兴宁的一对年轻夫妻制定了“结婚前、后双方财产各自所有,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的财产AA制,两年前老公向老婆借了10万元做生意,两年后两人离婚,老婆讨要10万元本息的主张得到法院支持。

  阿娟与阿远是一对“80后”夫妻,两人于2012年2月2日结婚,个性独立的两人都不喜欢对方干涉自己,都喜欢各花各钱,各还各债,于是两人口头约定:结婚前、后双方财产各自所有,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

  2012年2月底,阿远以其个人做生意为由,向阿娟借款10万元。2013年5月8日,阿娟要求阿远补写借条,阿远遂亲笔书写《借条》,并按上指模后交给阿娟收执。今年1月底,阿娟与阿远因感情不和,经协议后心平气和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协议也有“婚后男女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和债务”的明确表示。

  原本以为夫妻一场,前妻会念旧情,阿远对借款一直不在意。不料,今年5月,阿娟向阿远发出了白纸黑字的催款书,见前夫一直不肯还钱,7月底阿娟把前夫告上兴宁法院,要求偿还婚内向其所借的本息。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娟与阿远原属夫妻关系,其双方婚后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是双方处分其财产权利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损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确认。阿远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可以确定该借款是阿远的个人债务,遂判决阿远偿还借款10万元及逾期利息。

  本案主审法官介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有,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但这仅是夫妻对内的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夫妻处分财产的约定对于债权人、债务人而言,只有当他们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约定不为第三人所知,就不会对第三人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对外借钱,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得以有夫妻内部约定为由拒绝偿还债务,除非出借人本身就知道借款人夫妻之间的约定。(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巫乐庭 刘映波)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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