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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向特产雷同的低层次旅游经济说不

2014年10月10日 13:5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庆节假期,各大景区迎来旅游商品购物潮。这些商品本应有极强的地方特色,然而不少游客却发现,一样的竹雕、一样的木梳……千百个景区都在卖同样的“地方特产”,旅游商品同质化、低端化现象严重,让人提不起购买欲望。

  成熟的景区不应允许假特产的存在。特产雷同,表面上似乎只是在打擦边球,实际上却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外,景区特产打的是当地景区的牌子,景区与产品的联系,也是其商品价值的一部分。“挂羊头、卖狗肉”,破坏了商品 自身的价值,违背市场精神与违反了相关法律,可能一时会盈利,但长久发展下去,一定会败坏景区口碑,砸了景区纪念品的生意。

  那些畅销的特产何以引起跟风模仿?关键还是其接地气的特色。形成这种特色,重要的是继承传统文化中的精髓,真正理解一个地方的内涵。当我们的特产扎根于景区自身的文化理念,而告别一种功利性的跟风,属于景区特色的特产才可能越来越多元。因而,迫在眉睫的事情是,尽早提高恶意盗用其他景区特产设计的法律风险。唯有市场机制给出这种优胜劣汰的鲜明信号,以法律之手保护真正的地方特产,才能有力保障特产开发者的创造热情,给特产市场注入生机。作者 杨英水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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