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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下晚班途中出车祸断腿不算工伤 律师解读

2014年10月11日 10:1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接听时间: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杨兢 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先生:我儿子是开摩托车上下班的,上个礼拜他上晚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与一辆小汽车相撞,腿被撞断了,交警认定我儿子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请问:我儿子能认定工伤吗?

  杨律师: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要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根据该规定,只有你儿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的情况下,才属于工伤,因你儿子负主要责任,不属于工伤。

  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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