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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打造透明公开监管有力的阳光交易平台

2014年10月11日 11:27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依法治市;而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促进权力透明规范运行,已经打造成了一个透明公开、监管有力的阳光交易平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目前,在建设市一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二、三圈层的14个区(市)县也分别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统一整合,彻底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从分散到集中的转变,实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权。

  一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

  ■ 负责全市公共资源配置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审定交易目录和配置管理制度,研究和协调重大问题

  两办

  市公管办、市公监办

  ■ 市公管办承担市公管委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相应规章制度,指导和推进交易项目规范、有序进场交易

  ■ 市公监办负责对具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监督或管理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管理制度、推进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情况,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负责对接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完善内部交易规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高效、规范的场所和服务

  从体制机制入手

  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公正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资金往来大、利益关联度高,是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点。

  如何才能在法治环境下,做好公共资源配置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我市推行了“一委、两办、一中心”的工作机制。“一委”即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公共资源配置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审定交易目录和配置管理制度,研究和协调重大问题。“两办”即市公管办、市公监办,市公管办承担市公管委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相应规章制度,指导和推进交易项目规范、有序进场交易;市公监办负责对具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监督或管理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管理制度、推进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情况,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中心”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对接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完善内部交易规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高效、规范的场所和服务。

  这种架构从根本上实现了决策权、监管权、执行权的相互分离、互为监督,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开、公正。

  聚散为统

  打造透明公开的阳光交易平台

  依法治市,依法依规交易是公共资源配置的主题主线。为了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我市将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权从相关行政部门剥离出来,将原来分散设立的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市土地拍卖中心)、市户外广告拍卖中心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流程化管理为重点、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同步化监督为保障、标准化场馆为基础,打造了一个透明公开、竞争有序、规范平等、便捷高效、监管有力的阳光交易平台。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市本级事权范围内和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城区(含高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其中,从而构建起“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现场监控、统一开标评标”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厘清了行政主管部门和具体操作部门的职能边界,有效防止行政权力过多干预市场交易,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升级制度“盾牌”

  扎牢制度的权力笼子

  制度是保障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的基础和根本。在启动公共资源配置改革伊始,我市就把建章立制作为重中之重,对交易过程中“易做手脚”、可能“暗藏猫腻”的关键环节,不断升级制度“盾牌”,扎牢制度的笼子。按照资产、资源、货物、工程、服务五类交易项目,分门别类制订工作方案、目录确定、交易规则、信息发布、开标评标、业务服务、结果履行等规范流程,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做到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有序,促进和保障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同时,不断总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配套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已出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和若干交易规则。

  应进必进

  目录项目一律“进场”

  交易目录是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主要依据。为及时督导项目进场交易,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我市全面梳理了各单位所拥有或者管理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制订出台了《成都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凡纳入目录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项目,一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据悉,目前的公共资源交易子项目共有5大类53项;截至8月底,已有49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

  另一方面,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清理尚未纳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时上报需新增的公共资源项目,不断补充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开展专项检查

  交易项目被全程监督

  由于公共资源涉及的建设项目繁多、资金数额巨大、使用范围很广,因此必须实施强有力的监督管理。

  根据要求,各涉及公共资源权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国土资源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特许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管。同时,由市公监办牵头,对涉及资源权运行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交易过程以及结果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而实现交易项目全程监督、同步监察。

  另一方面,围绕公共资源交易的关键环节,狠抓监督重点,从业务流程、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制订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让阳光交易、廉洁交易贯穿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过程,为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优质高效和干部行为规范廉洁设置了“双保险”。本报记者 裴睿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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