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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从家偷钱买手机到学校炫耀 家长退货遭拒

2014年10月13日 10:21 来源:青海新闻网 参与互动(0)

  10月11日,杨先生反映,他上初二的儿子小杨从家里偷拿钱,买了一部2300元的手机,被他发现后,小杨承认了错误,并一同前往购买手机的专卖店要求退货,却遭到了拒绝。

  10月10日下午,杨先生接到小杨老师的电话,说小杨将新买的手机拿到班里炫耀,影响课堂纪律。原来,小杨在前一天从家中柜子里拿了钱,利用午休的时间,和同学一起跑到同仁路一家手机专卖店花2300元买了一部苹果4S手机。小杨认错后,杨先生也反思了作为家长应负的责任,并查阅了法律规定,由于儿子尚未成年,购买手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商家应全额退款。杨先生说,儿子和同学购买手机时,都穿着校服,还是孩子模样,商家应当确认学生是否获得家长许可后,再将手机售出。“2300元的手机,是一个孩子随便自己去买的吗?”杨先生表示。

  11日下午,记者来到小杨购买手机的专卖店询问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平时也有来买手机的未成年人,只要对方付钱,都不会拒绝,“我们是销售手机的,无法核实孩子的年龄。”工作人员道出了自己的苦衷,现在的孩子长得都比较成熟,身材也很高大。而且时代变了,孩子们的零花钱也多,买手机并不是新鲜事,他们无从去判断。更主要的是退货后的手机无法二次销售,如无质量问题退货,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损失。(记者 张弘靓)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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