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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0岁以上老人免费遗嘱公证

2014年10月15日 03:1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京华时报讯(记者钱卫华)本月20日开始至31日,本市公证行业开展公证公益服务活动。届时,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可享受由25家公证处提供的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市公证协会提醒,参与活动一定要预约,并且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办理。

    近年来,随着本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和财产纠纷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希望通过以生前订立遗嘱的方式,妥善处理好自己的财产。为回应老人的法律服务需求,预防家庭财产在传承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决定于本月下旬举行公证公益服务,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活动期间,凡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有立遗嘱意愿的老年人,可前往本市25家公证机构中的任意一家办理预约登记,由公证机构根据预约情况来适时为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考虑到各公证机构的实际接待能力,并且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本次活动需要预约办理。”市公证协会有关负责人提醒,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依法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相关事务,不能委托办理。另外,为保证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活动期间公证机构暂不提供上门服务。

    >>释疑

    25家公证处怎么查?申请者可以拨打北京市公证协会电话(58575645),查询就近的公证机构,进行预约。

    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患有老年痴呆或精神疾病的人可否办理遗嘱公证?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年龄、身体健康情况和文化程度并不是评判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的标准,但若因患病而导致行为能力丧失或者受限,则不能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办完以后,能否直接持遗嘱去办理相关财产的变更登记、产权过户手续?

    不能。遗嘱只有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方能生效。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才可以持生效遗嘱办理继承权手续。继承人之间就继承事项无争议的,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之间就继承事项有争议的,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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