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涉档案收费等
2014年10月17日 10:5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包括档案收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等
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其中67个项目被纳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67个取消收费项目包括:“前往香港澳门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费”、“代发电报费”、“出国领队考试费”、“档案收费”、“企业年度检验费”、“强制戒毒费”等。
据悉,2013年,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从2010年的502项减少到422项,其中市级项目仅剩60项。
2013年1月1日起,本市取消和免征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财政票据工本费、税务发票工本费等6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当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代发电报费、无线电设备检测费、利用档案收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的项目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2.8亿元以上。
2013年,本市又对市级项目进行了一次梳理,于11月起取消干部任职培训收费、强制戒毒收费等9项市级立项收费项目;按照中央要求,当年从10月1日起,本市降低了补领护照收费、部分考试费等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记者 邹乐)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