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野两千年猴戏运输难题待解 林业局叹使不上劲

2014年10月24日 16: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新野两千年猴戏运输难题待解林业局叹使不上劲
    外出表演猴戏28年的老艺人杨林贵,如今退出演艺江湖,但仍在家训猴,他称自己已经离不开猴子了。 蔡迅翔 摄

  中新网郑州10月24日电(记者 门杰丹)近日,河南新野耍猴艺人在黑龙江被刑拘一事还在持续发酵,被认定“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理由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自然是焦点话题。连日来,记者在河南省新野县走访获悉,对于流传两千余年猴戏如今遇到的运输问题,不仅众多耍猴艺人困惑难解,而且当地林业管理部门也甚感无奈尴尬,相关负责人坦言:办运输证确实麻烦,工作难做,使不上劲。

  在新野县樊集乡鲍湾村,几名被刑拘当事人已经返回多日,众多从事耍猴的乡亲相见互诉怨言气愤外,更多谈论的是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的办理问题。

  “耍猴戏的艺人,外出表演一去俩月是常事,今天在这儿,明天在那儿,起运地是新野,但目的地不定,你说这个运输证咋办?”58岁、表演猴戏整整28年的老艺人杨林贵特别不解,他说,流传了两千多年的老传统现在却被定为非法,运输问题不解决,猴戏难以为继。

  耍猴艺人鲍振庆也说:“如果是养殖场的猴子卖到外地搞科研什么的,办个运输许可证,可以理解,但现在是带着有驯养许可证的猴子表演,根本不存在运输证的问题。”

  对于耍猴艺人的困惑,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组长彭镇锋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深表理解。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23条规定,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境的,必须办理运输许可证。”彭镇锋介绍说,办理运输许可证有一套程序,首先是猴艺表演地方的林业厅得行政许可,之后,向河南省林业厅再发个行政许可函,然后拿着河南省林业厅的行政许可函,从县级开始申请,之后到市级,再到省级,等省级许可下来之后,然后才可以办理猕猴运输证、检疫证。到达演出地之后,还要去当地文化林业部门备案。并且,到那个地方演出,申请许可证时写哪个地方,若在事先没有写的地方演出,就是超范围了。“说实在,办这个证确实是麻烦,这是法律规定的东西,谁都不能当儿戏。”

  并且,按照规定,没有邀请演出单位、无法事先确定演出目的地的猴戏表演,难以办理运输许可。

  彭镇锋感叹,“作为我们管理部门来说,很无奈,也很尴尬。我们也想给猴艺人提供更大的方便和更大的帮助,但我们使不上劲。”因为,驯养许可权和运输许可权不在县级林业局,都在省林业厅,县级林业局只是初步审核资料,把把关。

  对于目前社会热议的几个猴艺人被刑拘事件,彭镇锋认为处罚过重。

  “觉得对方定性上有点欠妥。《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非法猎捕、买卖,才能导致非法运输,而现在他们的猴子是正常的、有合法手续的驯养,我觉得够不上刑事处罚。”彭镇锋表示,如果今后猴艺人需要办理许可证件,县林业局会全力配合,尽最大能力,能协调多少,协调多少,支持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扬。(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