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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

2014年10月29日 13:11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规模以下工矿商贸企业,一律依法提请关闭;5年内不再新批煤矿、烟花爆竹生产和规模以下非煤矿山企业;对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经确认属实的,予以重奖。记者昨日从长沙市安监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精神,长沙市安委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方案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要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根据高温停产整顿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复工。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录自改”工作已在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工贸行业推开,2014年底前将在煤炭、交通行业全面推开,2015年逐步向其他行业推开。不认真组织开展该工作的企业,今年12月1日以后一律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严处罚。

  严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方案明确,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原则上属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要先期免职;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则上县级人民政府分管副职要先期免职;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坚决按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批复意见追究责任。 (记者 周丛笑)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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