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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买尸火化”拷问“指标管理”

2014年11月03日 15:17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广西省北流市南部的清湾、六靖等镇频现新坟被盗挖,已经安葬入土的尸体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11月2日《京华时报》)

  “掘坟盗墓”早已被人们视为有违人性、有悖道德的大逆不道,历朝历代均以“酷刑”处置,比如汉朝规定的“窃盗者刑”、“发墓者诛”等。我国《刑法》也明确设定有“盗窃尸体罪”。据此,将3名“盗尸贼”绳之以法当属其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随着其“民政干部”的身份、“完成‘任务’”的动机等细节披露,尤其是当地镇政府领导竟然同意“买尸火化”方案,并参与到“将价钱压到每具尸体只能给1500元”具体事务等的荒唐之举,人们又不能不对这种热衷于“指标化”管理的习惯性思维予以关注与反思。“指标化”管理并非破解所有疑似“大锅饭”难题的灵丹妙药,偏离实事求是原则、不顾青红皂白差异的“指标”泛化,也会导致决策和执行方法的简单粗暴,实施结果势必导致弄虚作假或“数字游戏”,甚至会演绎出有悖常理、贻笑大方及违法乱纪的傻事、蠢事。受“买尸火化”驱使引发的盗尸犯罪、贩尸交易和移花接木等系列丑行,就是一出由火化“指标”助推的荒唐闹剧。

  基层政府在实施摒弃土葬、推行火化的殡葬改革进程中,或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到人们的认知抵触与行为杯葛。破解民众不愿火化的移风易俗难题,需要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诲人不倦的思想疏导和认知引领,需要从惠民、便民和利民的民生角度拟定出相关的扶持政策和制度规范,尤其要解决好骨灰存放及方便祭奠等“最后一公里”瓶颈。岂能硬性、简单地将任务分解和指标到人?

  值得关注的是,类似“买尸火化”之类的奇葩指标并不鲜见。比如每人每年要抽60包烟“卷烟销售指标”,苍蝇不超过两只的“除四害指标”,与享受“低保”挂钩的“福彩指标”,等等。鉴于“任务”之下常有“勇夫”、“武夫”和“莽夫”等不科学、不理智行为跟进的过往教训,善待“公权力”行使、慎用“指标化”管理、多思“任务”利弊、善谋“多赢”良策,当为人们围观“买尸火化”闹剧的有益警示。 张玉胜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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