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国土厅原巡视员杨先静涉贪近1700万被判无期

2014年11月04日 1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合肥11月4日电 (成展鹏)记者4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方获悉,当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巡视员杨先静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蚌埠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庭经审理认为,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杨先静无期徒刑,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683.0186万元、港币30万元予以追缴。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先静历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正厅级巡视员,曾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工作。2003年至2011年,杨先静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决定延续分立万庄铁矿探矿权、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158.12万元,并于2003年至2012年间,先后多次向吉立昌等18人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54.8186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0.2万元,离职后利用其原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3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杨先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此案影响重大,安徽省检察院曾于2014年4月16将此庭作为全省观摩示范庭,庭审通过微博、网站同步直播,安徽省暨蚌埠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旁听了此案庭审。(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