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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野外捞鱼不幸溺水身亡

2014年11月05日 09: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11月2日下午,一名18岁河南周口籍男子在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小清河捞鱼时不慎溺水。事发后,房山区长阳镇消防队和蓝天救援队赶往现场救援。3日凌晨4时许,溺水男子被找到,但已不幸身亡。

  据了解,11月2日下午4时左右,该男子和两位堂兄弟带着渔网,来到长阳镇附近的小清河捞鱼。这名男子带着渔网独自下水捞鱼,在拖着渔网前进了近30米之后,身体突然往下沉,最后消失在河面。同伴在多次呼叫没有应答之后,决定下水去救人,但由于不会游泳,走到水淹没脖子的时候停了下来。

  11月2日下午5时许,房山区长阳镇消防队接到长阳镇派出所的指示赶往现场救援,蓝天救援队在接到紧急求救电话之后,于7时左右赶到现场参加救援。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这名溺水男子是附近一家公司的司机,今年年仅18岁。

  救援队负责人表示,小清河宽近80米,最宽处达百米,这条河平均深度近5米,但由于河底有坑,最深处有7米左右,由于晚上视线不好,能见度很低,再加上河底有很多水草、渔网和用来捕鱼的地笼,这些都增加了搜索的难度。

  “尸体打捞上来的时候,这名男子的一只手还缠在渔网上。”蓝天救援队一名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这名男子今年才18岁,我们发现他留在岸上的鞋子是新的,应该是最近才买的吧。可惜他脱下之后,再也没有机会穿上了!”房山区长阳镇消防队的一名指导员告诉北青报记者,3日凌晨4时许,溺水男子的尸体被打捞上来,救援行动结束。

  据此次参加救援的李先生回忆,在他参与救援的近三年来,都存在类似溺水的情况发生。“如果河道上有禁止游泳与捕鱼的提示,市民最好不要下水,容易发生危险。”李先生提醒道。

  (见习记者 李子红)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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