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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女研究生实验意外烧伤 未购社保治疗费堪忧

2014年11月05日 10:3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女研究生实验意外烧伤”追踪

  广东医学院女研究生在实验室里被烧伤,全身被烧伤面积达81%,属于三度烧伤。11月4日,本报独家报道了此事(详见11月3日《东莞观察》AⅡ04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记者从松山湖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了解到,10月29日,小琴在实验室里操作不当,导致酒精炉的酒精溅到身上,引起大火,最终酿成了悲剧。

  一问:什么原因 实验操作不当酿成悲剧

  让不少读者感到困惑的是,小琴一个人回到生理学实验室做实验,到同学发现她已经几近休克、全身被烧伤面积达81%时,这个中间时间段究竟发生了什么?

  松山湖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经过现场调查,生理学实验室没有发现爆炸的情况。小琴之所以严重烧伤,是因为她实验操作不当,酒精炉的酒精溅到身上,惊慌失措中可能自救不当,最终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广东医学院有关负责人称,事发后,该校的老师们看了实验室现场,也感到十分困惑:酒精炉怎么可能把一个人烧成三度烧伤呢?老师们猜测,实验中的小琴可能发现酒精炉的酒精已经用完,准备添加酒精,但是没有发现酒精炉的火暂未熄灭,进而引起了酒精桶着火,最后酒精的剧烈燃烧伤了她。

  这位负责人说,这纯属一次非常少见的意外。假如小琴规范操作,或者及时熄灭酒精炉,或者及时在地上打滚自救,可能不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当然,最终的原因,可能要等到小琴伤势恢复后才能知晓。

  二问:哪来医药费 治疗需要高额医疗费

  小琴的遭遇,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截至发稿,在东莞本地一家网站的新闻中,有100多名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情感,其中89名网友感到悲伤,12名网友感到愤怒,5名网友感到惊讶。

  然而,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高额医疗费怎么解决?记者了解到,由于小琴的家庭比较困难,入学后没有购买医保。这样一来,高额的医疗费可能压垮一个原本贫困的家庭,甚至延误治疗。

  广东医学院有关负责人说,这也是学校很关心的一个问题。由于学校不能强制学生购买医保,小琴没有主动选择购买医保,而现在的高额医疗费用自然无法报销。事发后,小琴的医药费全部由广东医学院垫付,学校也组织附属医院、广州的专家前来会诊,希望用最少的钱做到最好的治疗。需要注意的是,学校不推卸责任,但个人应该负更大责任,学校不可能无止境地帮小琴垫付医疗费。

  三问:谁的责任 责任划定需考量多重因素

  在这次事故中,学校和个人的责任,孰重孰轻?

  东莞当地一所高校的实验室负责人说,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每所高校都会制定实验室安全办法,需要对学生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一般来说,大学的实验都是基础实验,开放实验室比较宽松,学生可自主完成实验,而课程需要的实验室,会有指导老师和管理员在场。

  他说,从国家、省里的规定来看,暂无要求学生做实验,一定要求老师或管理员陪在一旁。从小琴的事故来看,证明她的安全意识不够,最终酿成了火灾。不过,经过学校培训的研究生,使用酒精炉也存在隐患,说明实验室的培训、管理或许存在一些漏洞。

  事实上,早在2013年10月1日起,省教育厅开始实施《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高校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上岗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高校应建立实验室安全员制度,指定工作认真负责、熟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专职人员担任所在实验室的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广东卓信(东莞)律师事务所游雄志律师分析说,事件的责任划定还需要考量多重因素,包括学校在做实验前有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进行实验的器材、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在实验过程中,有无同学或老师协助;实验过程中,有没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等4种因素,来衡量学校责任履行到位的多少,决定了其应负责任的大小。

  游雄志说,在事后责任划定、承担过程中,家属与学校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下,可以通过法院裁定责任。此事件的责任裁定适用“侵权责任法。   (记者/吴少敏 郭杨阳 郭文君)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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