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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体育用地多变商业用地 深圳已拆除10多个球场

2014年11月05日 16:4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

  然而,记者了解到,一些城市的体育用地仍在“变性”为商业用地,甚至改建成“办公、酒店、商务公寓”等高层建筑,以至于体育活动场所减少。

  球迷反映:深圳拆除10多个球场

  从2002年算起,深圳市展鹏莲花山足球场已经存续了12年。它有近2万平方米,7块非标准场地,共有约300支业余足球队长期在此踢球聚会。

  不久前,国土部门与展鹏俱乐部的“租借”合同到期,展鹏足球场宣告关闭。

  对球友来说,球场运营方是谁并不重要,他们担忧的是这块足球场可能将永远消失。

  资料显示,根据2002年通过的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法定图则,这一地块的规划性质为“体育产业用地”,容积率为1.0。

  2013年12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通告显示,莲花山原展鹏足球场所在的02-01地块规划变更为“商业性办公和商业用地”,容积率7.0。

  数据显示,深圳市目前的公共体育设施面积在1200万平方米以上,然而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以2013年底深圳市1800万常住人口计算,深圳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还不到1平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相去甚远。

  记者在展鹏足球场看到业余球员们散发的“倡议信”中写道,深圳目前“已经拆除的有梅林关草根球场、黄木岗、松坪山等十几个球场。莲花山足球场被拆,这里的300多支球队将面临无处踢球的困境……”

  “体育产业用地”性质何解?

  关于展鹏足球场,最受关注的是其“体育产业用地”的土地性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相关人士认为,“体育产业用地”为商业性公共设施用地的一类,并非属政府团体社区用地中的“体育用地”。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教授袁奇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商业用地大类范围中,只要程序合法合规,土地性质更改是允许的。

  记者调查发现,“体育产业用地”在1997年《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作为商业用地的第六种存在,当时解释为“经营性体育、休闲设施,如网球中心、健身中心等体育、康乐设施用地”,但在2004年《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订后,取消了这一用地性质分类。

  当时一同取消的有“体育产业用地”、“医疗卫生产业用地”和“教育产业用地”等3个类别。

  据深圳市公布的说明,由于无法预知规划的体育、医疗卫生及教育等设施用地,在实施过程中究竟是由政府投资还是由企业投资,也就无法确定用地类别,因而取消了这些分类。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产业分会副秘书长刘清早认为,我国体育法规定,“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注重经济发展,兼顾体育活动

  深圳人大代表杨勤认为,有关部门的这类决策多了些GDP色彩,少了民生考虑。

  据了解,展鹏足球场地块被规划为商业用地后,容积率将达7.0,按照用地面积20393平方米计算,建成后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以上,按照目前深圳市福田区的地价,这一地块拍卖出让价格可能达到30亿元以上。

  与之相比,展鹏足球场的收费标准为“每3小时收费1000元”,粗略计算,若要实现30亿元的收益,需要7块场地同时、24小时不间断地踢150年……显然,从卖地收入、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更改规划、建写字楼、商场等无疑更为划算。

  事实上,这样的“球场变身”并非个案。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曾表示,制约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体育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

  刘清早认为,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平方米左右,与欧美国家差距巨大,地方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亟须注重体育设施的完善与保护,兼顾市民体育活动的需求。(记者 孙飞)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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