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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献血者权益有保障,血荒自然可解

2014年11月06日 09:3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明年起在深圳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合格的,可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其家属在临床用血方面也将享有更多优待。记者近日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经深圳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是深圳时隔20年之后,从法律层面对无偿献血条例进行全面的修订。(11月5日《新快报》)

  王传涛:“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的献血鼓励政策,可谓诱惑力十足——其最大的意义在于,改变了长久以来公众诟病的“献血无偿,用血有偿”现实,并且,不仅仅是献血者无偿,对家属也有很诱人的补偿。如此看来,至少在深圳这个地方,市民献血的积极性会有所提高。

  伍鸿荣:要想挽救医疗临床用血荒的问题,在呼吁广大市民积极献血的同时,让他们在用血时得到制度上的保障,更有必要。如当献血者并没有实质上享用优先用血的好处,完全可以向血站提起公益诉讼,而血站更要承担举证倒置的责任,向市民明晰用血过程,不然,将要承担巨额赔偿责任。

  邓海建:深圳以地方立法的姿态,表达了重构制度、激励献血的善意。或许也正因有这样的制度预设,深圳才成为“第一个实现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的城市”。有一点是肯定的:保障献血者的权益,比捆绑式逼人献血来得温情、更得人心。也许只有顺着这样的思路,“血荒”这个顽疾,才能以“正人先正己”的姿态,求得制度化的正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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