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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首家“公建民营” 养老机构落户齐齐哈尔

2014年11月17日 13:57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省民政部门获悉,近日,齐齐哈尔市首家“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富拉尔基区养老中心正式落成运营,该中心是集养老、康复和医疗为一体的综合大型养老机构。该养老中心后期工程建成后,可容纳近千位老人,也是我省首届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推介会后,首家成功签约建设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据齐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国家、省、市发改部门的重点支持项目,经一年施工,建成了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集养老、康复和医疗为一体的综合大型养老机构。该中心毗邻嫩江,在我省首届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推介会上与福安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与辖区内大型医院建立医养结合协作关系,开创了该市“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的先河。该养老服务中心还享受“公建民营”相关政策。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国家民政部确定了124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名单,我省9家公办养老机构入选。按照有关要求,被列入试点单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将推行公建民营,鼓励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由社会力量来运营。探索转企改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承担政府托底职能,享受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及其他税费减免政策。

  除齐市外,哈市规定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原则上全部推行“公建民营”模式。到2016年,哈市有望培育3至5个成规模、有经验的连锁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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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优先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年人、高龄老人等提供服务,基础收费实行政府核价的养老机构。”(记者 于海霞)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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