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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法院曝光老赖:口出狂言不怕强制执行

2014年11月18日 13:26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仓山区法院首次借助本报曝光一批“老赖”名单,包括20个个人和10个法人。这些“老赖”多产生于借款和各类合同纠纷中。欠款最多的是徐晨东,借了他人267万元,至今分文未还。

  据介绍,被执行人李贤彬长期向申请执行人陈国民购买鸡鸭饲料。后因他不肯支付货款,陈国民于2008年底将他告上法庭。法院于2009年终审判令李贤彬应支付陈国民欠款5万元及相应利息。

  李贤彬仍然不肯履行,陈国民向仓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人员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和解协议。李贤彬于2009年11月向法院承诺,于2010年春节前还清所有欠款。但到约定期限,他仅向陈国民还款1万元,之后就不再还款。

  陈国民遂向仓山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人员在依法冻结李贤彬的存款2900元后,多次打电话与他沟通。但李贤彬多次口出狂言,表示法院对其没有威慑力,“没钱就是没钱”,不怕法院来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福州海泰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华辰劲马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劲马公司”)在业务往来中,华辰劲马公司于2008年2月3日结欠海泰公司货款13.6989万元。华辰劲马公司还款5万元后就不再还款,海泰公司遂诉诸法律。

  仓山区法院于2010年判令华辰劲马公司应支付海泰公司货款8.6989万元。判决生效后,华辰劲马公司仍然不愿履行,海泰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海泰公司作出巨大让步,同意免除利息,仅收取货款8.6989万元。双方于2011年3月达成和解协议,明确华辰劲马公司应于2011年6月底前分期还清货款。

  如今3年过去了,华辰劲马公司仍未履行。而且,该公司还明显缺乏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诚意,搬离原厂房,企业账户无资金进出,执行陷入僵局。

  仓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法院除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外,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压缩其生存空间。一是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对其予以信用惩戒。二是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乘坐飞机、动车,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其法定代表人以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三是对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陈鸿星通讯员 仓法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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