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新杀手:四成事故祸起电动车
站在大街上,身边除了来来往往的汽车和匆忙赶路的行人外,最多的就是悄然而过的电动车了。如今,很多市民平时出门均以电动车代步,小巧又方便。
据初步统计,近年来,本市的电动车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每年新增电动车数量在3~4万辆次。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每年交通事故,电动车引发占事故的约40%。
为此,从去年开始,本市交警部门、电动车商联手太平财产保险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减少家庭和个人的经济损失,帮助电动车车主风险转移,特推出《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为电动车车主解决了无处可保,让电动车可以上保险,弥补了这项缺憾。
平均每天6起电动车事故在上演
据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指导员王坤明介绍:“富阳城区,今年10月份,小车和电动车相撞的引起的事故有160多起,平均每天要发生近6起电动车事故,相较去年,事故比例上升了近2%。”
以前,电动车不像汽车、摩托车一样可以办理保险,出了事故后,由于电动车没有办理保险,而肇事方如果还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赔偿,那就会让受害人根本得不到保障,由此引发的纠纷最终可能演变成双方矛盾激化,危害到社会稳定。
就在近日,本市发生了一起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一位外来务工人员段某载着徐某,驾驶着已投保的电动三轮车,途径富春街道文教北路与文兴路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车的郑某相撞,事故造成,郑某、段某及徐某不同程度的受伤。交警部门事故认定结果为,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受伤人员郑某的全部医药费用及电动车修理费用,费用合计上千元。
据了解,假如段某没有为其驾驶的电动车上保险,则所有费用由他独自承担,正因为段某为其投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现在所有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处理有上保险的电动车事故时,在调解经济纠纷这一部分上,确实为我们事故处理民警减去了不少压力,也加快了我们的调解速度。”事故处理中队相关负责人说道。
电动车保险最高可获赔16.3万元
据悉,自去年8月电动车商会成立以来,本市已有超过120家电动车销售商店加入了商会,并正式可为顾客在购买电动车时办理电动车保险业务,但保险并不是强制性的,消费者可自行选择。
据了解,本市的电动车每年新增电动车数量在3~4万辆次,而每年电动车入保量却只有一万辆次左右。目前,我市电动车保险仍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一方面电动车主对电动车保险毫不知情,另一方面,由于赔付率高、销售成本大等原因,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意涉足。
“其实推广电动车保险这件事,是一个民生工作,也是一个惠及百姓的举措,是对电动车消费者的一个安全保障。”商会负责人说,“但我们商会毕竟是一个民间组织,没有强制要求消费者或商家上电动车保险的权利,还是希望大家能提高安全意识,为自己的电动车投保。”
非机动车管理所负责人说道:“每月我们发放的电动车防盗标签有3000个左右,但每月投保数却不到1000辆次,其中大部分还是企事业单位入保,个人投保率十分低。”目前,非机动车管理所对新增电动车入保的宣传秉支持态度。
一些市民认为,电动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也出不了多大事故,没必要花上百元去上保险。保险确实不能杜绝风险的发生,但当风险发生后,保险能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弥补,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电动车保险也一样,交费少,但当你用上时,保障却很大;哪怕用不上,也买一个安心。
“为电动车办理保险,主要是为了转移车主在遇到事故后的风险,解决一部分后顾之忧。”保险工作人员小吴说,而大部分保险公司之所以不愿意开展电动车保险项目,主要是因为保险运营成本高、电动车事故发生率高、电动车管理不规范、车主交通意识较淡薄等。
电动车第三责任保险
据了解,电动车第三责任保险适用于16周岁至69周岁的健康自然人,每辆车(两轮电动车)年保费为160元和210元两类。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电动车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保险分为160元与210元两种。其中,210元种类的赔付为:第三者人身意外最高赔付为11万元,第三者医疗最高赔付为3万元,第三者财产损失最赔付为2万元,附加车上人员最高赔付3000元,即最高163000元,超出部分无效。160元与210元主要差一项附加车上人员险,且其中160元种类的第三者人身意外伤害为8万元,即最高可赔付13万元。臧清 陈力 孙赫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