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昌:失独家庭每月最高可获800元补助

2014年11月21日 13:51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20日,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近日南昌市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资金标准进行调整,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对确认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的对象,在国家和省扶助金的基础上市、县增发扶助金的标准每月130元和170元调整至每月150元(伤残)和300元(死亡)。

  据了解,标准调整后,独生子女伤残城镇家庭每月420元,农村家庭每月3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照3个年龄段进行扶助:40-48周岁,城乡每月450元,49-59周岁,城镇每月640元,农村每月600元,60周岁以上,城乡标准每月800元。  王稀珍、罗怿恬、记者王樊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