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经适房小区”大量闲置 30%房子公开出租(图)

2014年11月21日 15:28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经适房、廉租房,公开对外出租,有的把租房信息挂到房产中介橱窗里、网站上,还有的则干脆在自家阳台窗玻璃上张贴着“出租”信息!

  11月20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在皇姑区百花山路6号“经适房小区”,通过暗访了解到上述一系列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拥有自主产权之前不能对外出租。经适房出租,一经查实将收回房源。

  现场 阳台窗户贴“租房”广告

  “一到晚上,小区内就会停入‘好车’,其中有些车就是租户的。”知情人告诉记者,“小区租房的越来越多,这让原本属于国家福利的经适房失去意义。”

  20日,记者再次赶到“经适房小区”。在小区门口,几位老人正在闲聊,记者以想租房名义咨询。有人低声说:“经适房不让租,你得背着点人!你往小区里走走,有贴广告租房的。”

  果然,记者走到小区中间的一栋居民楼时,看到楼上的蓝牌号显示“百花山路6-3”,在这栋楼的厢楼4层,一扇阳台的窗玻璃上张贴着巨幅广告“出租”,后面留着一串手机号。

  再往里走,在最北侧一栋居民楼一楼窗口,也张贴着“租房”信息。

  分类 经适房、廉租房租价不同

  记者按照租房信息上留的电话,联系了一位房主。对方称,房子进行了简单的装修,里面热水器、洗衣机都有,租金每月1100元,“可以随时上门看房”。这名房主坦承,此套房屋为经济适用房,同时提醒说,租住后最好低调点,一旦遇到有人来检查,必须说是房主或者房主亲戚,否则被查后可能被罚款。

  在与小区居民们的攀谈中记者得知,对外出租的既有经适房,还有廉租房。前者一般为南北的正房,大多带装修,租价一般为600元~1000元/月,甚至更高一些。而廉租房全是东西厢房,大多装修简单,一般在400元~600元/月不等。

  暗访中,有好心的居民向记者透露,小区外商业门市都有房产中介,到那里或许能打听到出租房源。

  中介 经适房房源众多

  随后,记者走出小区大门,来到一路之隔的一家房产中介。橱窗里,竖着一块“租房信息板”,第一行房源就是“经适房小区,5楼,南北二室……1100元/月”。听说记者想租房,中介人员立即给这家房主打电话,却被告知房子已租出去了。

  “没事,我的登记簿上还有这儿(经适房小区)的房子。”她说,翻开一个本子,上面显示了好几条“经适房”信息。记者与其中一名出租房源的房主通了电话,对方称,房子是两年前交付,但这里离自己单位太远,每天上下班不方便,所以自己在单位附近又租了一套房子,不得已才将这套闲置的房子租出去。

  在这家房产中介人员的提醒下,记者还用手机登录了租房网站,也搜索到“经适房小区”有多套房子在公开招租。

  物业 出租率30%,还有空置现象

  小区内到底有多少套房子在出租?带着疑问,记者又找到分管“经适房小区”的蛟龙物业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小区总计有9栋楼,住着800多户。其中一半为经适房住户,一半为廉租房住户。

  “据我了解,目前小区内对外出租的房子有30%左右,既有经适房,也有廉租房。”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这类住房在拥有自主产权之前不能对外出租。该小区交付入住才两年多时间,住满5年才能获自主产权,因此,小区内房子原则上是不允许私自出租的。

  而且,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除了对外出租,还有空置现象——目前,小区内收房率达98%,但一部分业主领完钥匙就锁起门,既不装修入住,也不出租。

  但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物业监管范围受限,也没有执法权,对上述现象无力监管。

  规定 不满5年不得出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0年公布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省市政府部门也多次重申,经适房购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也不得出租、转借,不得用于经营。

  对于皇姑“经适房小区”公开出租的情况,沈阳市一位长期从事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工作人员称:肯定是不允许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收回经适房,退回购房者当初交纳的购房款和这几年的银行利息。目前,经适房的后期管理已经移交给了各个区房产局,如果市民发现有违规出租的,可以向所在地区房产局直接投诉举报。

  然而,由于电话变更、房产部门搬迁等种种原因,记者始终无法联系上皇姑区房产局分管经适房的相关部门。那么,皇姑“经适房小区”种种违规现象,谁来监管?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唐葵阳 摄影记者 沈生)

【编辑:和星晨】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