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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网被缠小船侧翻 三人落水六旬捕鱼工池塘溺亡

2014年11月25日 15:21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事故发生在校区内的一口池塘。

  24日上午10点多,新浪微博网友“@厦门公社”发消息称,有5名捕鱼人掉入翔安新店的一处湖底,一人生死未卜。本报记者从事故现场了解到,当天上午8点多,3名捕鱼工人在一口池塘捕鱼,因渔网被一根木头绊住,为解开渔网,小船发生侧翻,3人同时落水,其中一人不幸溺亡。

  事故 下池塘捕鱼 渔船侧翻引悲剧

  昨日中午12点多,记者赶到现场,池塘边搭起一个临时帐篷,里面停放着打捞上来的一具遗体。据家属介绍,死者姓陈,今年66岁,翔安新店溪尾社区浦尾自然村人。

  村里的捕鱼工洪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上午7点,他和老陈以及另外一名捕鱼工到池塘捕鱼。他们乘坐一条水泥、木头混合材料的船只,大约6米多长。上午8点多,船行至距离岸边8米多远的地方时,渔网被水中的一根木头绊住了。

  “当时,我们准备搬开木头,解开渔网。”洪先生说,不料小船发生侧翻,三人全部落水。洪先生拼命朝岸边游去,当时另外一人离他较近,就把他拉上岸。但是,他们没有看到老陈上岸,洪先生随即跳入水中寻找。“我下水找了三次,也没找到他。”在岸边围观的人急忙拨打报警电话。消防、民警等赶到现场加入救援。上午9点多,老陈的尸体被打捞上来。

  蹊跷 池塘“承包人” 出现后又消失

  据在场人员介绍,这口池塘是一名来自新店洪前社区的王姓男子承包的,上个月王某找了三个人帮他捕鱼,该名死者晚上还帮忙看守池塘。

  不过,昨日记者并没有在现场找到王某。据透露,事发后,王某曾来过现场,后来又离开了,死者家属也联系不上他。昨日下午,浦尾村老人协会成员来现场帮忙协调,直到记者离开时,他们也没等来王某。

  据现场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联系王某,但他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说法

  池塘位于校区长期被人占用

  记者昨日注意到,池塘周边立了一些告示牌,上面写着“湖深危险!严禁下水游泳、嬉水。”落款为厦门某高校。从地理位置看,池塘位于该高校校区内。不过昨日在电话中,校方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只是一块预征地,截至目前学校都没有拿到红线图,池塘一直被王某占用。而该人是从浦尾村村民手中承租这口池塘,因此这次事故与学校没有关系。警方目前已对事故介入调查。

  内情

  承租池塘养鱼曾因赔偿起纠纷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浦尾村所在的溪尾社区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这口池塘原本归属浦尾村第5小组村民所有,大概2003年前后,王某曾找该小组承租池塘养鱼,但在2006年被政府征用。

  记者从翔安新店镇政府进一步了解到,之前,双方还因为补偿纠纷打过一场官司,最后王某成功拿到了相应的青苗补偿款,自此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了。翔安新店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这口池塘和溪尾社区浦尾村没有关系。

  校方有关负责人表示说,之前学校多次与王某交涉,甚至通过司法、公安等部门帮忙协调,但王某却要求学校给予补偿,他们也拿他没办法。不过,这个说法尚未得到王某的回应。据悉,为了学生安全,除了立告示牌外,学校也曾开展专门主题班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文/图 记者 赵荣宾)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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