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叫停民办遗体告别厅谁在违法

2014年11月27日 10:17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针对去世后丧事要办三天两夜的习俗,今年3月,湖北安陆出现了第一家民办遗体告别厅“福寿堂”,极大地满足了当地百姓需求,然而4个月后该告别厅却被民政部门叫停。(11月26日央广新闻)

  重视丧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体现对死者的尊重,更有着传统礼仪意味,通过礼仪来表达、寄托对逝者的哀思。尤其是在火葬成为主流丧葬模式的背景下,遗体告别、葬礼在整个丧葬过程中,就愈发受到人们重视,这也给遗体告别场所带来了市场需求。

  通常而言,遗体告别往往在两类场所举行,一是直接在殡仪馆,二是类似于新闻中所提到的“遗体告别厅”,亲友先行在“遗体告别厅”举办仪式,再将遗体运往殡仪馆进行火化,或在土葬区依法土葬。严格说来,“遗体告别厅”并非完整意义上的“殡仪馆”,并不完全承担丧葬的所有职能,在法律上应认定为“殡仪服务站”。

  运送、存放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以防止传染疾病和污染环境,并不是所有民间力量都能够安全地承担起相关功能,因此,国家及地方法律对“殡仪馆”和“殡仪服务站”有着不同却同样严格的审核、管理方式。各地一般完全不允许民间开办殡仪馆,以当地为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依法成立的殡葬事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尸体冷藏棺(柜)、水晶(玻璃)棺和殡仪馆业务等。”

  而对于“殡仪服务站”,法律却并未完全禁止,而是采取审批制度,国家《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这在湖北省也是如此。

  据报道,“福寿堂”在试营业之前也申办了相关手续,前后跑了20多趟相关部门一直办不下来,民政部门没有明确告知应该满足哪一些条件,才能够通过办理。实际上,如果“福寿堂”的管理者认为自己符合条件,而民政部门不作为,则应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纠正民政部门的错误做法。遗憾的是,管理者却并没有先行诉诸法律,而是在没有得到审批的前提下,让项目先行上马,这并不可取,也让自身沦入了违法境地。

  获取相关审批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以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而当地民政部门在接到申办手续后,却不置可否,再加上其下属事业单位就承担着相同业务,自然就有了故意不审批之嫌。这也使得“福寿堂”管理者通过违法经营来对抗行政机关的违法不作为。事实上,这两种做法都与法治精神严重背离,但须指出,在法治国家中,政府须比公民承担起更大的法治责任,只有政府作出依法执政的表率,才能营造全民守法的氛围。 舒锐

【编辑:孙静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